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目的与试用范围 1.1为规范对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管理,保障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管理职责: 2.1生产单位和智能管理单位; 2.1.1车间各生产单位建立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管理台账。办公楼内职能管理单位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建立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台账; 2.1.2各单位确定本单位消防责任区域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实行目视化管理; 2.1.3定期对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实施点检,以及组织对自动消防设备的检测维保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2.1.4对发生故障的自动消防设备设施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无法排除的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2.1.5人力资源部对到期或者失效的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告进行维修充装或更换。 2.2人力资源部: 2.2.1建立公司消防设备设施的总台帐; 2.2.2统一制定公司消防器材管理标识; 2.2.3组织并做好对平台、中心自动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