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防火、防毒、防盗责任状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防火、防毒、防盗“三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食堂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对校属各食堂实行“三防”工作目标管理。学校总务处膳食科为学校实施对食堂“三防”工作的监督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和校属各食堂的负责人或承包食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目标管理责任状。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第一条 食堂“三防”是做好后勤服务的第一前提。各食堂必须以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以“三防”责任重于泰山并压倒一切的原则,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各食堂的“三防”工作务必先于一切工作进行,食堂一切运营只能在“三防”工作完备之后方可计划、部署和开展。各食堂要在做好此项工作的同时,应主动接受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条 各食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公布的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校总务处下发关于对水源、蔬菜安检残留农药情况测试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制度,规范和做好食堂“三防”工作。 第三条 各食堂必须加强领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