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2.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实验室要保持通风,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3.实验室及周边应杜绝火种,严禁吸烟;实验室内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储间外,线路必须穿管。4.实验室内外要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实验室醒目位置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实验室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为危险化学品库房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建立危化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派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