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漏气体装置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保证可燃气体装置的正常使用,特制订本规程。2 范围适用于邹平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可燃气体装置的管理。3 职责3.1安全生产安监员负责各区域探头的维护不损坏,保障现场不得超浓度使用,当发生超浓度使用时,及时配合安监员处理现场。3.2行政人事部负责定期组织对泄漏气体装置进行维修和保养;安监员及时排除现场超浓度的异常现象,确保安全。4 工作原理通过一个半导体测试头对设施浓度进行监控,当操作现场气体浓度超过25%LEL,报警器通过泄漏气体控制装置自动报警,报警方式有声和光报警。5 方法与步骤5.1报警处置管理5.1.1中控室值班保安员听到报警器报警,如显示屏显示浓度在25LEL以下,应将报警的预警器进行复位并通知安监员亲临现场,要求现场人员进行通风处理和挥发源进行有效控制;5.1.2如显示屏显示浓度在25LEL以上,应立即通知安监员,安监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排除挥发源;并强制采取通风措施,在确保消除故障后方可恢复作业;中控室值班员要报告报警器的编号和区域;并在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