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确保学校财产不遭受无谓的损失,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教室用电的设施设备,教学设施设备,体育活动设施设备,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主管。总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教务处、少先队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安全,图书馆安全,教职工活动安全由教务处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室负责人主管。(五)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六)学生休息、吃饭、洗澡过程由总务处下属生活教师主管,并为主要责任人。(七)学生的接送由跟车老师和车管处主管,车管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八)食堂的各项安全由餐厅经理主管,餐厅经理为主要责任人。(九)校园师生人身、财务安全由保卫科主管,保卫科长为主要责任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