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警队危安紧急状况处理作业规范 一、目的 為落實校警隊維護校園安全勤務,以有效防範危安事件發生;並強化危安、緊急狀況之處理,特制定本作業規範。二、依據(一) 本校安全維護會報各項決議案。(二) 各項會議之相關決議案。(三) 依本校實際狀況需要。三、說明 (一)作業方式:. 安全巡邏: (1)為防患於未然、弭禍於無形,安全巡邏乃為必要之手段。(2)06002300採取不定時巡邏校園及周遭環境。(3)23000700校園夜間安全巡邏,由外聘兩位保全員駐點分區執行校園內部(各大樓)、外部(各建築設施)安巡工作。(4)特殊狀況或上級指示時,加強巡邏之範圍與次數。(5)巡邏之重點任務: 5.1發現校園硬體設施遭破壞,即呈報上級並現場監控、通報管區派出所、示警現場,以防範他人造成傷害或學校財務損失。 5.2校內若有閒雜人等(如流浪漢、精神異常者、外勞、非法兜售商品、散發宣傳廣告等)應予以勸離校園。5.3凡發現可疑應予盤查、登註人車資料備查,經查證後無正當理由者,即勸離校園;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