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总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l,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网络传输介质、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构成的,为正常业务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总公司机关内互联网的运行管理,保证与城建局、各所属单位网络连接的畅通; (二)负责总公司机关局域网的运行维护管理;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总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局域网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五条总公司各所属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服从总公司办公室的指导和管理。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