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章可循,根据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当班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1、课堂 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2、课间 值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集会 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4、餐厅、宿舍,每日值班定人定岗为责任人。 二、责任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所有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及时制止、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