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岚县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科室实施。医院各科室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2.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指医院安全保卫科,本规定中所称各单位指与医院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的医院各科室。各科室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医院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4.各科室应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本科室治安保卫工作。5.医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治安保卫工作应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记录。(2)经常开展.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3)各科室录用的外来务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