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力供应商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推行“安全第一、事故为零”的安全管理目标,为明确公司对协力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技术与评价,为协力供应商合同的安全协议及日常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体系相关部门的协力供应商(包括生产协力、检修协力、单项协力、零星协力、备件修复、备件本土化、建设技改、技术引进、送货、产品出厂提运、售后服务、后勤服务、物资回收、科研、测绘、设计、勘察、检测等协力单位及人员)。 2 管理职责分工 2.1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力进厂人员的审核,各种出入证的归口管理,同时负责生产作业协力、生产辅助协力、岗位协力工业务的协力单位资质审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2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维修(含常规检修、单项检修、维修工程、备件修复、备件本土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