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和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要自主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到池塘洗澡、戏水或玩耍。(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虽在家长的陪护下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虽在家长的陪护下也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注意交通安全。探亲访友或出门旅游,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外出要乘坐正规车辆。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爬车、追车、违规搭车,不骑摩托车、电动车、电动助力车上下学,按国家规定12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如骑自行车,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的,需家长自己承担安全责任),不在公路上玩耍、逗留、打闹等。 4、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去网吧上网,不玩无益的网络游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