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总 则 1.0.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新兴实际,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兴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正在使用的各类学校、幼儿园.1.0.3全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此标准作为办校、办园的前置审查依据,并积极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落实工作.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2.1 消防安全管理环节2.1.1 结合学校、幼儿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2.1.1.1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幼儿园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2.1.1.2 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主要包括: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