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全校师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安全责任意识,本着预防为主、从严管理、逐环节追究、从重处罚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 学校在组织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时,不得使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防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学校校门按时关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家长接送学生必须在校门外;在校期间教师及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对获准出校的师生要做好出入时间登记。 三、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凡是进入学校用于学生群体防治的药品和保健品,必须是卫生或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由于条件所限,暂不向学生提供饮用水,采取学生自带饮用水的办法,确保学生饮用水安全。 四、加强学校校内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学校联合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