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一、通防专业组 为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通防专业副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防科、调度室、安监科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通防科技术员为成员的专业领导小组。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科,分管通防的副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一)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安全副矿长是矿井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三)总工程师是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四)安监科长是“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五)专业副总工程师是本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六)安全副总工程师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落实检查责任;(七)通防科工程技术人员是本分管范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