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财务人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