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邵阳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开办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学校食堂严禁承包形式经营。 6、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7、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及时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9、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