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烃罐区及储存安全技术 一、液化烃的特性及安全技术监督的重点部位 液化烃类物质都属于甲类和甲A类火灾危险性介质,具有明显的火灾爆炸危险性。液化烃的成分一般包括;甲烷、乙烯、乙烷、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以及其他碳氢化合物,还有微量的硫化合物,属多组分混合物。可以采取常压下降低温度或常温下增加压力两种方式储存。储存温度在19650之间。这种常温下为气体的混合气,沸点很低, 自燃点一般在250480不等。常温、常压下极易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这种液化烃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密度一般比空气重(甲烷、乙烯除外),泄漏后极易在低洼处积聚。液化烃的点燃能量很低,一般都在025mj左右(乙烷为025mj,丙烷为026mJ,丁烷为025mJ),乙烯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点火能量仅为0.0096mj,很容易被点燃爆炸。压力下储存的液化烃减压或升温都可以使其汽化,体积可在瞬间增大250300倍,引起超压爆炸。 二、事故案例介绍 19681997年30年间全世界石油化工行业最大的100起财产损失事故中有43起事故与液化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