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机电队负责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队负责安装。2、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150;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100;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80。3、 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自救袋数量为5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15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15个)压风自救装置,向外每隔100m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5个袋)。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4、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