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现场管理规定 一、 局扇管理部分 (1) 局部通风机的运送、安装及接火工作由施工单位按标准化施工。 (2) 局扇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挂牌管理。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否则罚施工单位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罚款2021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次。 (3) 开掘面风筒由施工队负责吊挂维护;换分流器、插接风筒、换弯头短节及续接风筒需要正头停工时,正头必须停止施工,操作完毕方可正常施工,施工单位未接好风筒当头做工罚款200元/次。 (4) 施工单位施工时必须把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靠邦靠顶,破口及时修补。风筒做到篷环必挂,少一环罚款10元。 二、 通风设施管理 (1) 各施工单位的通风设施如风门、挡风墙等由所在使用单位管理,维护由通风区通风工负责,在过人及运送物料时,严禁用车顶撞风门,凡损坏风门及通风设施,视所坏程度,每道罚损坏单位10005000元,对责任人罚500元。 (2) 井下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风门敞开不关)和损坏连锁装置,违反者对责任人罚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