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烟花爆竹产品属于爆炸物品,具有季节性强、易燃易爆、可流动性、伤害性的特点。自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由公安机关移交安监部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经过几年的规划发展,取得一定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监管难度大、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要求执行不到位、零售经营网点布点不合理、联合执法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不到位等问题,结合安全监督管理现状和经营管理实际,要逐步探索符合实际的对策措施,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夯实基础、严格管理,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促进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安全。 一、现状 (一)工作职责涉及多个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职责不明确 根据2021年1月1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第五条规定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有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