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岗位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有效落实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年”方案,确保学校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定岗、定责,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处室、教研组、班主任、教职工。做到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桦甸市特殊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明确落实事前考核惩戒,如果因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将按照桦甸市教育局桦甸市学校安全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与被问责对象谈话,填报学校安全事故问责决定书,进行责任追究,请各位领导和老师认真贯彻执行。 一、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根据教育局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订规章和制度。 2、制订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3、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4、落实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值宿带班工作。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定期完成上级安全情况统计工作,并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