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值班制度 第一部分、目的:为了更好地紧急救援、更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修 订本制度。 第二部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区域公司所属管理的各 4S 店。 第三部分、总则:1、各公司根据本制度要求,整理、订立本单位的夜间值班制度细则,并进行全员宣 贯;2、切实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是对企业资产高度负责的体现,因此各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和售后服务机构要对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和良好的. 形象;3、值班记录要有可追溯性。 第四部分、细则: 1、值班安排:1.1、值班时间:下午下班至次晨上班;1.2、值班人员:本单位在册的售后人员2 名(实近平生除外);专卖店和维修站分离包 括在异地设立展厅的,专卖店有1 人值班(由园区保安代管的,不安排值班的,要明确值 守责任),维修站要有2 人值班(有自己保安的或园区有统一保安的,也要安排值班);1.3、值班地点:维修站。具体地点根据各公司情况,以均衡兼顾、方便观察巡视为 原则;1.4、值班就餐:替换就餐,每次就餐不超过30 分钟,如外出就餐,值班人员要在夜 间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