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类别,加强防火防爆管理,确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海油碧路(南通)生物能源蛋白饲料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生产、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定义 3.1 火灾 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2 火灾危险场所 指在生产、使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环境,或有固体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3.3 爆炸危险场所 指在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有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3.4 易燃易爆物品 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固体和遇湿易燃物品以及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中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3.5 闪点 指可燃性液体表面上的蒸汽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接触而初次发生闪光时的温度。 3.6 爆炸极限 当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