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标准及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本质安全,使三级危险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危险点定义原则高压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储存场所和使用场所。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发生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场所。管理职责动能部负责三级危险点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级危险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危险点的确定与分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危险、危害识别,确定危险点部位,划分危险点等级,提交公司安委会批准后,报动能部备案。危险点分级是根据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致因条件的高低,致害物逸散能量的大小,事故对人、物的影响程度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将危险点设定为三个级别:一级危险点是已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公司有全局性影响的场所。二级危险点是易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公司局部有较大影响的场所。三级危险点是可能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受到伤害,但造成经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