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制度 为加强公司易制毒类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防止被盗、丢失、安全及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杜绝流入非法渠道而制毒,特制定本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保管严格执行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二、公司易制毒化学品主管部门为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监督和发放部门,专管员和库管员要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 三、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公司后,必须由专管员、库管员、采购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专管员、库管员、采购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采购员同时做好合格证、说明书等材料的备案工作。 四、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报易制毒化学毒品专管员审核登记后,向库管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专管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专管员、库管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专管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车间)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