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 年污水污泥处理运行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株洲市城区拥有河西、龙泉、霞湾、董家段、白石港、枫溪共 6 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 1 座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枫溪污水处理厂即将全面开工建设,预计 2017 年年底投入试运行。城区污水处理总设计能力为52.7 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为 130 公里,出水水质经过提质改造,除河西厂和清水塘厂达到一级 B 标,其余全部达到一级 A 标,污染物削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株洲市城区污水污泥处理运营主要是采用 BOT 模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其中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由株洲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经营
2、,与株洲市建设局(现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初始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为 0.888 元/立方米,2014 年 11 月调整为 0.932 元/立方米。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设各污水处理厂与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负责建设和运营。2015年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分别为:龙泉一二期 0.5435 元/立方米、龙泉三期 1.985 元/ 立方米、霞湾 0.677 元/立方米、白石港1.251 元/立方米、清水塘 2.981 元/ 立方米。董家塅截至评价日, 没有签订服务协议,排水公司尚末确认营业收入。(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株洲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7
3、月 1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678001883F,单位住所:天元区新东路 1220 号,注册资本贰亿贰千柒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春华,经营范围: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无公害处理设施的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开发与咨询。公司下设综合行政部、财务管理部、生产技术部以及河西污水处理厂,现有员工 27 人,公务及生产用车 3 辆。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于市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资产并入株洲市城发集团管理。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2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730492772E,单位住所:石峰区鸡头塘,注册资本壹仟捌佰陆
4、拾捌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易振华,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排水管网建设管理、环保技术咨询、环保设备制造、水质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营及管理。株洲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处是株编办(2007)231 号文件批准设立的差额拔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200445177765P。公司下 设龙泉、霞湾、董家段、白石港、清水塘和枫溪 6 座污水处理厂,2015 年末员工人数 230 人(包含外委劳务人员 55 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 68 人,公务和生产用车 11 辆。(三)项目目标为贯彻落实株洲市 2015 年“5 个十” 重大 项目计划,完成“市本级污 水处理率达到 92%
5、”的工作目 标,株洲市 2015 年本级财政安排污水污泥处理运行经费 10000 万元,用于城区污水污泥处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为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构建两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了解污水污泥处理运营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果,科学编制预算和规范资金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二)绩效评价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及绩效评价相关原则,主要采用目标管理法、关键绩效指标法进行评价。(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湖南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接受株洲市财
6、政局委托,对株洲市 2015 年度污水处理运营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我们首先确定评价指标,制定评价实施方案,被评单位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2016 年 9 月12 日至 9 月 19 日我们对被评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价,采取了察看询问、查阅账套、抽阅凭证、实地走访等方法,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复核,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就初步评价结果与市财政局、被评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征求其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核实,修改评价报告,最后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三、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一)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
7、015 年污水污泥处理运营资金到位共计 10000 万元,其中拔付到首创公司 2755.51 万元,拨付到排水公司 7222.49 万元,由经建科转农业科拨付株洲市河西排渍站 22 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根据首创公司提供的 2015 年成本支出明细清单,营营运资金收入 2755.51 万元,总支出 2560.40 万元,其中营业成本 1570.95 万元、税金及附加 358.54 万元、管理费用149.36 万元、财务费用 481.55 万元,经营利润 195.11 万元,销售利润率为 7.08%。2015 年污水处理运营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8、成本明细项目 金额 占总支出比例营业成本 1570.95 61.36%其中:药剂费 19.07 0.74%电费 437.18 17.07%折旧摊销 594.11 23.20%维修费 47.61 1.86%污泥运输费 91.66 3.58%制造费用 31.31 1.22%人工成本 350.02 13.67%成本明 细项目 金额 占总支出比例税金及附加 340.45 14.00%管理费用 149.36 5.83%财务费用 481.55 18.81%合计 2560.40 100%(2)根据排水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2015 年按照运营协议确认服务费收入 22195.12 万元(含首创回购款 2127.
9、75 万元) ,实际拨 付营运资金 7222.49 万元、贷款本息资金 1949.03万元、河西首创 BT 回购款 2127.75 万元,合计拨付 11299.27万元。2015 年总支出 15,731.03 万元,其中营业成本12,079.41 万元、管理费用 724.16 万元、财务费用 2,841.77 万元,所得税费用 85.69 万元。本次评价,按总支出剔除首创回购款、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和不需要付现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支出后,得出龙泉一二期、龙泉三期、霞湾、白石港 、董家塅 、清水塘、河西管网维护、中水等合计支出 8210.37 万元,其中生产成本 7581.76 万元,
10、占总支出的 92.34%,管理费用628.60 万元,占总支出的 7.66%。各污水处理厂支出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单位 科目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合计 占总支出 比例龙泉一二期 1,840.50 291.49 2,131.99 25.97%龙泉三期 1,236.15 11.64 1,247.79 15.20%霞湾 1,707.81 127.36 1,835.17 22.35%白石港 1,255.27 147.79 1,403.06 17.09%董家塅 319.89 41.18 361.07 4.40%清水塘 728.54 4.54 733.07 8.93%河西管网维护 367.63 3
11、.31 370.94 4.52%中水 125.98 1.30 127.28 1.55%合计 7,581.77 628.60 8,210.37 100%各污水处理厂支出明细情况详见附件一: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资金使用方面,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对运营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等方面作出规定。坚持先计划,后开支,先审核,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各项费用及成本控制在计划指标内。龙泉、霞湾、白石港、董家塅、清水塘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均在排水公司集中核算,我们抽查了部分会计凭证,未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超标准开支等违规情况。(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株洲市 2015 年污水污泥处理
12、工作纳入了株洲市 2015年 “五个十 ”重大项目计划,市排水办 、排水公司、首创公司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下属各污水处理厂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则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设备、工艺、化验等操作规程和各部门、各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首创公司设立了公司级、厂级、运行班组级的工艺分级管理机制,岗位明确,责任清晰;排水公司与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末进行总结评比及年度考核,运营生产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按月按季按年度召开生产调度会和经济活动分析会,认真分析总结运行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三)项目主要绩效1、项目产出情况(1)污水处理率:经市排水办与市统
13、计局联合确认,2015年污水处理出水量为 13974.60 万吨,污水排水量为 14654 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 95.36%。(2)污水处理产出数量:2015 年污水处理出水总量为14022.31 万吨,完成了市排水办下达的 2015 年株洲市本级生活污水处理总量 12734 万吨的考核指标。其中龙泉污水处理厂因上半年提标改造施工造成停(减)产,出水量有所减少,各厂出水量情况如下: 单位 河西(首创) 龙泉一、二期 龙泉三期 霞湾 白石港 董家塅 清水塘 合计出水量(万吨) 2805.08 2405.29 2677.96 2758.84 2230.33 332.85 811.96 14022
14、.31注:因设施出水统计口径不同,各污水处理厂统计数据与市排水办略有差异。(3)污泥处置情况:污泥采用污泥深度脱水工艺,含水率稳定控制在 80%以下,其中排水公司下设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了 50%,污 泥全部通过中材水泥厂进行最终处置。全年处理污泥 49752 吨,其中河西 15763 吨,龙泉、霞湾、白石港、董家段、清水塘污水处理厂 33989 吨,处置率达到 100%,经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4)污水再利用情况。各厂区基本实现中水回用,用于厂内景观绿化、道路和卫生间冲洗,2015 年河西厂污水处理厂厂区中水回用量 3.65 万吨,龙泉污水处理向东湖公园提供中水 230.54 万吨,减少了公用
15、事业支出,促进了水资源的持续利用。2、项目的实施进度河西、龙泉、霞湾、白石港、董家塅、清水塘污水处理厂全年分别运行 365、365、363、363、363、362 天,运行时间达到 98.86%,达到全年运行时间不低于 95%(即 347 天)的要求。3、项目完成质量出水经省在线监测系统、环保部门监测检测和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多方检测,龙泉、霞湾、白石港、董家塅全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的要求,河西、清水塘全部符合一级 B 标的要求,污染物削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出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2015 年,河西污水处理厂完成 COD 削减量 4126 吨
16、,氨氮削减量 432 吨,圆满完成了污染物减排任务。4、项目运营成本(1)单位耗电量:根据排水办和各污水处理厂提供的处理水量和实际用电量数据计算,河西厂电单耗为 0.16 度/立方米,龙泉一二期电单耗为 0.18 度/立方米,龙泉三期电单耗为 0.32 度/立方米,霞湾厂电单耗为 0.19 度/立方米,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电单耗为 0.19 度/立方米,董家塅厂电单耗为0.19 度/立方米,清水塘厂电单耗为 0.23 度/立方米。对照湖南省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评估细则要求,均达到 0.34 度/立方米的考核要求。2015 年污水处理单位耗电情况如下表,单位名称 处理水量 (万吨)
17、实际用电量(万 KWh) 实际用电额(元) 单耗数量(KWh/t) 单耗金额 (元/t )河西污水处理厂(首创) 2805.08 459.69 4,371,773.04 0.16 0.16龙泉污水处理厂一、二期 2405.29 358.94 4,213,367.34 0.15 0.18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 2677.96 768.64 8,646,460.11 0.29 0.32霞湾污水处理厂 2758.84 493.78 5,240,235.44 0.18 0.19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 2230.33 378.68 4,247,188.74 0.17 0.19董家塅污水处理厂 332.85 49
18、.64 616,365.52 0.15 0.19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 811.96 130.05 1,900,493.04 0.16 0.23合计 14022.31 2639.42 29,235,883.23(2)运营能力(设备利用率)我市现有八个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 77.2 万吨/天,但白石港和枫溪均只有一期工程开工或在建,后期工程分别为17 万吨/天、7.5 万吨 /天暂末列入规划。目前开工和在建的设计生产能力为 52.7 万吨/天, 年生产能力 19235.5 万吨, 2015年实际处理污水量 14022.31 万吨,设备利用率 72.90%。其中枫溪污水处理厂 2017 年底投
19、产,2015 年无出水量,各厂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名称 指 标 日生产能力(万吨/天) 年生产能力(万吨/年) 实际运营 天数(天) 实际处理水量 (万吨) 设备利用率%河西污水处理厂(首创) 8 2920 365 2805.08 96.06%龙泉污水处理厂一、二期 10 3650 349 2405.29 65.90%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 10 3650 365 2677.96 73.37%霞湾污水处理厂 10 3650 363 2758.84 75.58%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 8 2920 363 2230.33 76.38%董家塅污水处理厂 1.2 438 363 332.85 75.99%清水
20、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 3 1095 362 811.96 74.15%单位名称 指 标 日生产能力(万吨/天) 年生产 能力(万吨/年) 实际运营 天数(天) 实际处理水量 (万吨) 设备利用率%枫溪污水处理厂 2.5 912.5 2017 年底投入试运行合 计 52.7 19235.5 14022.31 72.9%(3)单位成本根据 2015 年各污水处理厂的出水量和运费经费支出情况,其中河西污水处理厂含财务费用和折旧摊销,排水公司下设污水处理厂未含财务费用和折旧摊销,2015 年污水处理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单位 河西 龙泉一二期 龙泉三期 霞湾 白石港 董家塅 清水塘 合计出水量(万吨)
21、2,805.08 2,405.29 2,677.96 2,758.84 2,230.33 332.85 811.96 14,022.31运营成本(万元) 2,560.40 2,131.99 1,247.79 1,835.17 1403.06 361.065 733.07 10,272.54吨水成本 0.91 0.89 0.47 0.67 0.63 1.08 0.90 0.735、项目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1)项目环境效益污水处理减少了污染排放,有效地解决城区及下游城市的水污染问题,改善了周边环境,保护了自然风景和人民身心健康,有利于打造生态优美的人居环境。污水处理丰富了市民的环保知识,增强了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理念,增强了市民对政府对社会的认可度和信用感,城市环境的改善提升了城市投资环境,有利于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推动株洲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其环境效益显著。(2)项目社会效益城市污水处理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利于推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水可用于市政绿化、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