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镍车间防洪、防汛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应对突发洪水、汛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运行,根据氧化镍车间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准备 1. 应急组织的建立 1.1成立氧化镍车间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2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 1.3 应急总指挥(车间主任)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 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以及集团公司安环部保持密切联系;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 7)及时向材料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灾害情况; 8)向上级领导部门传递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