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治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整改目的 对风险评价、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二、整改内容 对于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现场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按照国家的“四定”(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的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一般事故隐患整改 1.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提出 (1)下列人员有提出隐患整改方案的法定责任:生产现场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生产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 (2)下列人员提出整改方案时,企业安全部门应予以受理:政府安监部门,安全事务公司,同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2.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受理 (1)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事故隐患整改建议书,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排企业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审查通过。 3.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 (1)确定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