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经营充装液氨,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生产经营充装资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及时年审,确保资质在有效期内。公司领导负责相关资质办理组织领导工作;生技科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和换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办、复审、换证;办公室具体负责营业执照年检审核。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照也应及时申办。 二、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充装设施,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管理,认真维护保养检验检修,确保安全可靠。 1、液氨充装应配备专用输氨管线、回收管线、液相管线,设置具备现场和远程紧急切断功能阀门,配备电子衡器进行计量,罐车上方配置水喷淋装置,周围设置回收围堰、回收管道、回收池,岗位配备防护面具、呼吸器等个体防护器材,有防止车辆滑动设施。管线、阀件、仪表、防护器材设置应符合压力容器管道设计规范,符合安全、环保相关标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