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确保站区安全。 A、防止明火:一、为了防止明火,液化石油气站外围除设有围墙外,门口应设有严禁烟火警界牌,及站内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等进入防火警区,经同意入站车辆必须配带合格的防火罩,否则不得入内,拖拉机、电瓶车和畜力车一律不准进行站内。二、严禁在防火警区内乱架、乱设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隔)爆型的,其等级为22级。禁止使用不合格或等级达不到要求的电气设备代替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设置临时配电线路或电气设备,应报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消防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通电使用。三、防火警界区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支架、金属电线管或其他可能通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做有效的保持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定安全可靠。四、分装间、空重瓶仓库的地面应局部采用撞击磨擦不起火花的材料辅设,金属之间不得相互撞击,如用普通工具击打,必须垫木板。B、防雷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