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管理 钢瓶 气瓶是一种盛装气体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为特种设备已纳入国务院2021年3月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的范畴。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国家质检总局2021年4 月发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气瓶的安全监察,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规定对气瓶的设计、制造、气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八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至2021年底全国在用气瓶总数为8974.61万只, 其中液化石油气瓶为8001.13万只,占气瓶总数的89.15%。液化石油气瓶数量很大,在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必须确保其制造质量和充装、使用的安全。本文仅以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管理为题,浅谈条例和规定的体会。 1.条例、规定对气瓶充装单位的有关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第二十二条对气瓶充装单位的条件和从事的充装活动作出了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