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包装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第1条氯属于级(高度危害)物质,直接接触氯气生产、储存、运输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氯气生产、储存、运输等现场,应配备抢险器材,如六角螺帽、专业扳手、手锤、竹签、木塞等有效的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如过滤式防毒面具、隔离式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靴等。 第3条定期清理滞留在反应设备和管道内的反应生成物,消除堵塞。 第4条生产氯气的车间(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 第5条充装的液氯钢瓶,必须执行气瓶安全检测规定 第6条设备、管道检修时,必须切断物料来源和传动设备电源,然后泄压,放尽物料,进行气体置换后,取样分析气体合格,方可操作。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护。需动火时,必须事前办理动火手续。 第7条液氯的充装压力不得超过1.1mpa。 第8条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的附近。 第9条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连接钢瓶。紫铜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 第10条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