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支柱(架)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第2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第3条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第4条 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的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第5条 认真检查工作面支柱质量,对出现问题的支柱应及时更换。第6条 随时了解单体支柱的工作状况,及时检查单体支柱的初撑力,对于初撑力不足的支柱及时打液。第7条 必须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第8条 按时参加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第9条 工作中杜绝三违行为。二、责任追究第10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单体液压支柱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单体液压支柱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 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单体液压支柱维修工负直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