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 (一)、医院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设备科应组织遴选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报医院签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合同。 (三)、设备科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当查验和索取有关证件。 1、由生产厂家订购供货的,应查验和索取卫生许可证、法定卫生检验机构依法进行的产品抽检合格报告、生产企业批次检验合格证等有关证件。2、由经销企业订购供货的,除查验和索取前项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查验和索取经销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3、采购进口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查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每次采购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案。 (四)、设备科对购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五)、设备科对购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属于高值类的还应进行溯源性追踪登记备案。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