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气瓶安全存放及使用 1、乙炔瓶的使用现场,存放不得超过5瓶;贮存量超过5瓶但少于20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 2、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6、贮存间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识。 7、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 8、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