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指导。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9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5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1987年1月1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