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责任制 1 目的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班组的生产、服务等活动。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4 职责4.1 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4.2 人事部负责组织公司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事故隐患的建档、监控工作。4.3 人事部负责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4.4 生产部负责对本部门的生产设备、设施、工艺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生产现场的隐患治理(整改)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报安全主任,无力治理(整改)的隐患应上报安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第一责任人。4.5 生产部负责检查装置生产过程的运行情况。4.6业务部负责定期(每季度)对危化品中间仓库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无力治理(整改)的隐患应上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