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一、 职业防护原则 1、 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2、 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3、 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二、 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2、 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 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