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强蚀物品的接运,押送和验收库存管理和发放手续,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品”的内容1、易燃物品:即汽油、煤油柴油、香蕉水等。2、易爆物品:即.、雷管、导火索等.器材。3、剧毒物品:即氰化钠(钾)、强蚀品(硫酸、硝酸)等。二、“三品”的接运:接运到车部提货通知以后,营销中收、保卫科应立即派出所押运人员前往清点、验收,如发现到货与铁路大票的发运数量不符或包装严重破损,应立即与铁路部门取得联系,易燃和剧毒品发现丢失还应及时向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查明原因,妥善解决。三、装卸:装卸剧毒品、强蚀品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易燃、易爆品装卸时要有消防措施,轻拿轻放,严禁包装倒置,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四、押运:运输“三品”是,要指定专人押运和专用运输,封装要严密,不得和其他物品混装,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捎人捎货,以免发生意外。五、验收入库:“三品”到货后,保管员必须依据供方托收,承付发票进行验收(汽车装运要当面检计量)方能入库存放,入库验收一要注意件数、吨位是否发票相符;二要注意包装是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