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2、事故隐患是指在某个处所,基本设备、设施,甚至在某作业中存在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决或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3、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预防性的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1、隐患的检查(1)公司每月、楼层每周、柜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2)公司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2、隐患的登记(1)公司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2)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楼层及接收人等。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公司在收到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