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全省普通公路应急演练第三方策划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8-711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8.6 竞争谈判文件- 1 -目 录第一卷 .- 2 -第一章 采购邀请 .- 3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合同(格式) .- 20 -第四章 附 件 .- 21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 -2. 谈判复函.- 24 -3. 资格证明文件.- 25 -3.1 谈判供应商资格申明.- 26 -3.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7 -3.3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8 -3.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9 -3.6
2、财务状况报告.- 30 -3.7 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 30 -3.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30 -3.9 信用查询结果.- 31 -3.10 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2 -4. 谈判报价表格.- 33 -5. 商务偏离表、技术服务方案.- 34 -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36 -7. 其他资料 .- 37 -第二卷 .- 38 -第五章 谈判项目资料表 .- 39 -第六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 43 -第七章 项目需求及要求 .- 44 -竞争谈判文件第一卷第一章 采购邀请第二章 谈
3、判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竞争谈判文件- 3 -第一章 采购邀请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其 2018 年全省普通公路应急演练第三方策划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概况1. 项目名称: 2018 年全省普通公路应急演练第三方策划服务项目;2.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08-71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 采购需求:详见需求一览表需求一览表包号 货物名称 项目概况数量单位服务期限 交货地点预算金额(元)12018 年全省普通公路应急演练第三方策划服务全省普通公路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应急救援
4、演练活动,在新乡、三门峡两市的隧道与在建桥梁同步进行。需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专业组织策划、现场拍摄、音视频信号传输技术支持、后期视频剪辑及画册制作等服务。1 套30 日历天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36 万元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5、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竞争谈判文件- 4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三、谈判文件发售及谈判信息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7 月 6 日,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 187 号金城大厦 B 座)9 楼招标五部,进行报名领取谈判文件及资料。2.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本,件售后不退。3.谈判时间、地点:谈判时间:2018 年 7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
6、时间)。谈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 187 号金城大厦B 座)9 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U 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招 标 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联 系 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371-87166278详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郑州市东明路 187 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 50 米路东)金成大厦 B 座 9 层招标五部
7、邮 编:450008联 系 人:刘倩 电 话:0371-65933584竞争谈判文件- 5 -传 真:0371-65933584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一、 说 明1. 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1.2 本次招标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 2. 定义2.1 采购人:“谈判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招标代理机构:“谈判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义务和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8、2.3 谈判供应商:指已按规定获取了该项目的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谈判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依法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2.5 公章指谈判供应商的行政章。2.6 天(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2.7 成交人:接到并接受成交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谈判供应商。2.8 谈判响应文件:指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所有文件。3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争谈判文件- 6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
9、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具备谈判资料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3.3 已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了谈判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了谈判 保证金。3.4 谈判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谈判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谈判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除联合体外);(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10、、监理、检测等服务;(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 谈判费用4.1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 知识产权5.1 谈判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谈判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谈判供应商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1、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谈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2 谈判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6 联合体投标6.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竞争谈判文件- 7 -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6.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
12、提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同一标包下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下投标。6.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同一标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 谈 判 文 件7 谈判文件的构成7.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要求、谈判程序和合同条件。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卷第一章 采购邀请第
13、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第二卷第五章 谈判项目资料表第六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第七章 项目需求及要求竞争谈判文件- 8 -7.2 除 7.1 条规定的内容外,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也属于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7.3 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谈判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文本要求和技术规范等所有事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谈判无效的风险。8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 任何对谈判文件认为有需要澄清
14、的疑问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应在第五章招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未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的疑问,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8.2 对于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招标期间,供应商可上网查看,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书面通知。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 为使谈判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在谈判邀请函中所述的谈判截止日期前,招
15、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三、 谈 判 文 件 的 编 写9 谈判语言9.1 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谈判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10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0.1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竞争谈判文件- 9 -国法定计量单位。1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1.1 谈判响应文件须包括谈判文件“第四章 附件”中所要求的内容以及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
16、内容。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满足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 谈判格式12.1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3 谈判报价13.1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谈判报价格式以及谈判资料表中规定的要求报价。13.2 报价中不允许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3.3 谈判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13.4 谈判报价表上的价格为谈判时的参考价格,谈判小组以最终谈判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14 谈判货币14.1 除非另有规定,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4.2 谈判供应商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 CIF/CIP 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谈判货币产生影响。15 谈判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5.1 除“谈判项目资料表”中的另有规定外,谈判供应商按第四章附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16 谈判保证金16.1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项目资料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或交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