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比价文件工程名称:10kt/aPVDF 项目(一期)室外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招标人: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日期: 2016 年 6 月目 录第一章 比价公告 1第二章 比价文件 2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4第四章 廉洁承诺书 7第五章 安全文明协议书 8第六章 比价函 10第七章 承诺书 111第一章 比价公告1、招标内容:电化厂 10kt/aPVDF 项目(一期)室外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安装工程(含设备材料) 。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配专职安全员 1 名,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2.2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保证金:3.1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确保 2016 年 6 月 22 日下午 24:00 时前到账。投标保证金账户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开户行:工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账号:120928000902100030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即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投标人必须先在中国化工云商网注册成为会员后,才能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联系
3、人:徐耀明,电话:13587100783(巨化网 660783) ,0570-3097625。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2016 年 6 月 16 日2第二章 比价文件根据电化厂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2015(26)文件精神,对电化厂 10kt/aPVDF 项目(一期)室外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进行比价招标,有关主要内容说明如下:一、 招标名称:电化厂 10kt/aPVDF 项目(一期)室外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安装工程(含设备材料) 。二、 施工地点:电化厂 10kt/aPVDF 项目(一期)室外工程(具体位置现场交底) 。三、 招标要求:1、 投标单位必须成为中国化工云商网的会员才能才加
4、本次投标工作。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配专职安全员 1 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监督及监护。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4、投标人投标时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将缴纳凭证与报价一起上传至中国化工云商网。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及账号,户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开户行:衢州市工行衢化支行,帐号:1209280009021000304。保证
5、金在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投标单位没有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如数返还投标单位(不计息)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转为安全风险抵押金,风险金在中标单位安全履行完合同、经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如数返还(不计息)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巨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巨化集团公司安全理念,签订电化厂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和电化厂治安消防责任书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必须办证,绝不允许无证人员施工(浙江省基础安全教育合格证、特种作业证书等) 。6、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计算设备材料费、安装费、脚手架搭拆等所有费用,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得施工图纸及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所提出的要求
6、(现场交底) ,计算该系统安装需要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消防检测和消防验收一次性通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招标方投标报价(包干总价) 。7、投标报名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2016 年 6 月 22 日,共 5 天时间,现场交底统一时间 2016 年 6 月 20日下午 14:00 时,交底时请自带安全帽,逾期不予接待,地点电化厂安环科,联系人:付建飞、668364。8、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比价公告上网后 5 天,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云商网自动关闭报价系统。9、投标时要求各投标单位网上上传比价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以及商务标,商务标 内容包括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厂家公司统一指定) 、
7、材料采购、设备材料安装、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措施投入、管理费、税金 ( 11%增值税专用发票) 等所有内容, 资质材料和商务标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签字,联系方式后再进行上传。报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营改增工料单价法预算 1 份(需上传云商网上) 。10、开标时间:2016 年 6 月 23 日(投标截止时间后) ,施工工期 20 个日历天数,每逾期一天扣安全风险金伍佰元,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11、评标办法:由电化厂负责组织评标工作,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最低商务标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在厂纪委的程监督
8、下进行,结果报电化厂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批。12、废标条件:12.1 资质材料或商务标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签字);12.2 未按比价文件报价,大小写金额字迹模糊不清的;12.3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除了要管理现场施工人员外,还必须对非现场施工人员(驾驶员、施3工材料进出人员及其他所有临时外来人员)的行为负全面管理责任。非现场施工人员有违规、违法行为,施工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13、本工程投标文件有限期为 30 天。14、本比价文件最终解释权由归电化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5、联系人:电化厂建设科:徐耀明 3615646(66078
9、3)16、工程类别判定及取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取)按规定费率的下限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中限 14.34%计取,专款专用不下浮,企业管理费率、利润费率分别按规定费率三类下限 22.63%和 9.00%计取,规费费率按 11.96%计取,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按规定计取,税金按规定税前工程造价的 11.07%计取,税金包括两部分: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0.07%。17、本工程设备材料必须使用巨化集团公司消防设备招标中标单位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产品。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电化厂招
10、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16 日4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电化厂 10kt/aPVDF 项目(一期)火灾报警系统安装工程(含设备材料) 。本工程现场甲方代表: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作为乙方现场代表;派 为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监督及监护。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 承包方式:乙方就本工程的造价、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实行承包。乙方对本工程承包的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
11、分包,更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第三条、合同工期:本工程拟在 2015 年 月 日开工,2015 年 月 日结束,具体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第四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合 格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把好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质量等级标准。2、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标准:执行现行国家规范。第五条、工程进度、双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3 天内,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将施工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等提交甲方现场代表。2、乙方必须按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
12、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现场代表审核确认后执行。3、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作日停水、停电连续 8 小时以上,或 1 个月停水、停电而影响施工累计 3 次(每次影响3 小时以上) ,工期顺延 1 天。4、不可抗力(需附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5、乙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工程乙方未履行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6、乙方负责工程交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保证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技术资料按工程完工后七天内,负责将交工技术资料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审查合格、甲方现场代表签署验收意见加盖
13、单位章后报业主组织项目验收。7、乙方现场代表一般情况不得变更,特殊情况发生变更应书面报甲方认可。8、乙方应做好施工车辆管理,严格遵守电化厂生产区域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9、甲方负责工程总体协调工作,组织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的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处罚,负责完成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第六条、 工程验收5分项工程达到隐蔽验收条件,乙方自检验合格后,应在隐蔽验收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甲方现场代表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如甲方现场代表不能按时组织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隐蔽,进入下一道工序,但必须在隐蔽后 24 小时内向甲方现场
14、代表提交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同时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第七条、 设备材料的供应设备材料钧为乙供,且必须为巨化集团公司通过招标中标厂家: 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乙方所供应的任何设备材料等,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并经甲方现场代表验收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用于工程施工。第八条、 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1、本工程合同包干价¥ 元 。2、本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交齐全部资料留 5%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 100%承兑汇票,其中设备材料部分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安装部分提供普通建安发票。第九条、工程保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仍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保修期
15、为 1 年。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乙方应充分考虑执行国家和地方以及巨化公司、电化厂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条例、制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工程质量目标中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视为违约,乙方应无偿返工整改,违约金按结算价的 5%扣除。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直接
16、损失,但属执行国家政策的原因不在此列,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承包内容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未能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二条、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第十三条、争议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17、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衢州巨化 6本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住 所: 住 所: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 7第 四 章 浙 江 巨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氯 碱 新 材 料事 业 部 供 应 商 ( 客 户 ) 廉 洁 承 诺 书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作为贵厂的合格供应商(客户)单位,我单位现作如
18、下郑重承诺:1. 本单位在与贵厂的业务往来中,将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不向贵方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其配偶、近亲属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不为其报销和支付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在与贵厂的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做有违 “八项规定”和“四风”的事情。不邀请贵厂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餐饮、娱乐、旅游或以钱物为赌注的打牌、麻将等活动。3.对贵厂人员主动向我单位为其本人或亲属索取经济利益或有相关暗示的不良行为,我单位承诺立即向贵厂如实反映(电话:0570-3096940) 。反映内容如系恶意虚假,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单位承诺,向贵厂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虚假内容。并
19、通过正当途径开展业务活动,不弄虚作假、不损人利己、不影响双方信誉、不泄露双方商业机密。若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或隐瞒相关情况,贵厂有权取消与我单位的合作,同时我单位愿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本承诺书作为业务合同附件,双方各留一份。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单位地址:2016 年 月 日8第五章 10kt/aPVDF 项目(一期)火灾报警系统安装工程安全文明协议书为了加强外来施工或提供劳务单位的管理,保障巨塑公司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和保持良好现场环境,根据含巨塑公有关管理规定,签定本协议书。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利对承包商相关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等进行审查。2、
20、甲方有对承包商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3、甲方有义务将作业区域的危险源、不安全因素明确告知承包商所有作业人员,并讲授正确的处置方法。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并及时通知承包商。二、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1. 施工保证金制度:所有承包商必须向甲方财务科交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伍仟元整,待工程结束,经甲方主管科室同意后予以归还。2. 对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1 所有承包商必须是巨化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批准允许进入巨化地区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的合格承包商。2.2 承包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巨化集团公司颁发的外来务工人员基础安全教育合格证 ,接受甲方安排的安
21、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并办理出入证手续后,方可进厂施工。2.3 承包商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员,做到每个项目均有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对施工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4 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禁令,特别是:2.4.1 生产区域不准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检修)现场。2.4.2 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2.4.3 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证,并符合要求。2.4.4 进入塔罐等密闭空间内部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并采取必要措施。2.4.5 登高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 ,采取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带、搭设固定或移动式脚手架等) ,符合安全
22、要求。2.4.6 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配戴阻火器,并按指定线路行驶。2.4.7 检修设备前必须办理设备交出验收单 ,并经所用单位签字认可。2.4.8 进入现场不得触摸与检修无关的设备、电器、仪表、管线及阀门等。2.4.9 严禁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作业。2.4.10 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由甲方动力车间指定接线场所。2.4.11 禁止厂内违规停放、驾驶机动车。电动车辆必须在固定充电点充电,不得私拉线路充电。2.4.12 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5 由于违章施工、野蛮施工等,给我厂正常生产和安全生产带来危险的,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以严厉的处罚,
23、直至取消甲方施工资格。2.6 承包商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工作及堆放物品,施工完毕后要做好场地的清洁和复原工作。2.7 承包商不得将建筑垃圾等杂物倒入厂内垃圾箱。2.8 来我厂施工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停放至指定位置。2.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半个小时内向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或项目主管部门安全员汇报。3. 承包商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的处罚规定:3.1 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罚款 2000 元/人次,发现烟头罚款 500 元/只。3.2 施工中需要动火的,必须提前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配备消防器材,违者罚款 1000至 5000 元/次,情节严重的取消电化厂内施工资格。3.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系好下颌带,规范穿戴劳保用品,垂直相对高度超过 2 米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保护,并搭设固定或移动式脚手架,违者罚款 300500 元/人次。3.4 砂、石、水泥等材料必须堆放在指定地点,并设置明显标志,违者罚款 200 元/天。3.5 承包商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手续,报批动土证(指涉及总图的) ,违者罚款 500 元/次。3.6 施工前必须到保卫科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并签定消防治安责任书,违者罚款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