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评估和修订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88号)等法律和规章,制度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评估和修订等工作。三、应急预案的编制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2、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3.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3.2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3本地区、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3.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3.5有明确、具体的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