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按照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21116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人员(以下简称施工人员)是指涉及我局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第四条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本着按需培训、讲求实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系统开展培训。第五条 参加培训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二)初中以上学历;(三)送培单位正式职工。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 路局成立施工安全培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路局建设管理处处长任组长;职教处副处长和安监室副主任,运输、机务、车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