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状况的监督管理,使公务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务车辆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部门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二、公务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统一组织检查、各车驾驶员必须配合。 三、 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时由公司分管领导、部门安全员参加。 四、车辆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 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轮胎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是否磨损正常。 (5)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老化,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6)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