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保障制度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护公司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事故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死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生产现场触电事故、员工在锅炉操作过程中的烫伤、旋转机械设备对人员的伤害,气瓶爆炸、架体倒塌、火灾、台风灾害等事故。 2 报告程序内容 2.1 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 2.2 报告内容 2.2.1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2.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2.2.3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2.2.4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报况和采取的措施; 2.2.5 需要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