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调度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以及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应急调度的职责 第九十六条 参与应急计划制定,并负责接受安全生产事故的汇报,随时掌握事故情况。 第九十七条 按事故汇报制度程序汇报相关领导,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第九十八条 根据总指挥部决定,及时发布应急行动命令,保证信息通畅,发挥综合协调指挥作用。 第九十九条 负责做好事故处置通讯记录,确保各项记录齐全完整(包括灾害程度、处置预案、应急措施、行动指令、灾区人员情况、抢救进度及危险区域状况等),并严格管理应急资料。 第一百条 抢险救灾的过程中,当班调度员负责所需要的特殊装备、材料的调运及与上级和外部联系与协调。 第二章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 第一百零一条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 长:行政一把手 副组长:总工程师、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