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为了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运行可靠,凡参加营运的车辆均应符合以下安全技术条件。 一、车容整洁,装备齐全,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紧固可靠。 二、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怠速稳定,不得有异响,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等现象。 三、底盘各总成连接牢固,不过热,无异响,性能良好,各润滑部门不缺油。 四、转向轻便灵活,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无裂纹和损伤,锁销牢靠,并且球销不得松旷。横、直拉杆不得拼焊;方向盘的最在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超过15度;前轮定位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五、脚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应符合规定,行车制动最大效能应在踏板全行程的五分之四内达到;制动距离应符合规定,无跑偏现象;驻车制动器作用可靠。 六、传动轴连接牢固,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象,中间轴承、方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动现象。 七、轮胎气压正常;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在磨损后不得少于3.2mm;轮胎面因局部磨损不得露出帘面层;轮胎的胎面和胎臂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