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电力生产危险性作业安全,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各部门。 三、管理规定 (一)油库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 (二)油库进门处应悬挂严禁烟火等警告标示牌,进入油库应交出火种。 (三)油库内的一切电气设施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得有架空线。 (四)油库内应保持清洁,不准储存其他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 (五)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 (六)油库内一切电气设备的检修,都必须停电,并设专人监护。 (七)在油库工作的人员,应了解透平油、绝缘油的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对不熟悉的人员应先进行安全教育,然后方可参加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八)油车卸油时,严禁将箍有铁丝的胶皮管或铁管伸入卸油口。 (九)开启油罐、油桶的入孔、油盖,测量油面或取样作业时,禁止使用黑色金属的工具,防止产生火花,防止发生火灾。 (十)打开油车密封盖时,严禁用铁器敲打。卸油时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