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储运操作规程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收油操作、储油操作、发油操作、扫线操作、计量操作、油量的换算和事故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油库储运操作。 收油 每两小时观察一次各来油线温度、压力,并做好记录。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汇报调度,并与有关岗位联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来油压力不得超过0.25Mpa,来油温度应高于凝固点3-5。 一般情况下应单罐或双罐收油,一次达到安全高度再倒罐,库存紧张,须经输油调度同意后,方可进油到极限高度,此时要加密检查次数,防止冒顶。 倒罐、倒流程时,应保证所有的工艺管线、阀门完好,开关正确,风线及伴热线路良好,待进油油罐的呼吸阀灵活好用。 倒罐 先打开准备进油油罐的进口阀,确认进油后方可进行下步操作。 缓慢关闭原进油油罐的进口阀,关到1/2时注意来油压力,确认正常后关闭进口阀。 沿路线检查管线和阀件,发现渗漏按规定及时处理。检查完毕,要对关键阀上锁挂牌。 储油 储油温度不低于35。 每次倒罐时要测温度一次,当运行油罐储量大于安全储量